2020年校级名师工作室公示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0-12-21
《名师工作室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0〕46号)及认定通知,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认定8个2020年校级名师工作室。现进行公示。
1.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2.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调查。
3.公示时间:12月21日——12月23日。
4.公示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学评估科;联系方式:欧雯雯,2321995,oww@zjhu.edu.cn 。
附件:2020年校级名师工作室名单(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