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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湖师院名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0-10-21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教师教育攀登计划(2019—2022年)》,发挥名师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学校制订并出台《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认定与管理办法》(“办法”及“认定与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根据《办法》,名师工作室前期由学院按照认定标准自主建设,条件成熟后向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依据认定与考核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后予以认定。名师工作室接受常年申报,每年集中组织认定1次。

    现认为建设成熟的名师工作室,可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于11月6日前递交至明达楼213室,电子稿发至oww@zjhu.edu.cn。联系人:欧雯雯,2321995。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2.湖州师范学院名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