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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0-06-02

    各二级学院、相关老师:

    根据《参加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案(试行)》(湖师院校办发〔201518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1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申报2021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价办法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近3年的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学生评教成绩、督导听课情况、教学过程材料、教学建设与研究等进行评审。结合综合排名情况,教务处组织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给出最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

    三、教学材料

    参评教师选取主讲的一门课程,提交该课程全套教学过程材料:1.教学大纲;2.近三年的授课计划;3.近三年的教案和课件(如三年内多次承担该课程的教学,只需在一份教案上有多次使用的记录即可,最好有二次备课内容或教后记,不需要重复提交);4.该课程最近一学期一个班级的作业和试卷,实验课需同时提交实验报告,艺术、体育等专业的作业和考核情况可用视频、图片、网站等多形式体现。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为主,以“学院+姓名+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作业……”命名,部分材料如作业、试卷等如无电子版,可提交纸质版。

    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欧雯雯;地址:明达楼213办公室;邮箱:oww@zjhu.edu.cn;电话:2321995

     

    因故中途放弃本次职称申报者,须出具由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书面说明,并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

    1.《参加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案(试行)》(湖师院校办发〔201518号)

    2.2021年参加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