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1版)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1版)
人才培养方案是达成人才培养目标、质量、规格的总设计蓝图,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管理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本 科 教 育 教 学 审 核 评 估 实 施 方 案 (2021-2025)》,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强“四新”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提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2021版),该方案自 2021级学生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秉承“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服务地方”的办学方针,按照五育并举的要求,紧紧围绕“明体达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认真审视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构建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一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效支撑“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内涵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紧密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思政课程学分、学时和学期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思政课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在各类课程中明确思政育人目标,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和“两山”理念、浙江精神、“君子之风”教育、“师院精神”等特色课程思政元素,结合专业特性、专业教育和职业要求,培养学生具有家国情怀、职业精神、创新创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课程思政”教育工作,“两山”理念植入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融入教学过程,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
(二)坚持产出导向
充分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学习特点,全面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 理念,构建“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紧密衔接的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各专业明确学生毕业5年左右所能从事专业领域、职业特征和具备的职业能力,修订并完善人才培养目标,在品德素质、知识结构、基本能力等方面制定更为明确、详细的毕业要求,并使用矩阵图的方式说明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对应支撑关系。制订课程教学考核与课程教学分项目标、毕业要求分项目标相联动的新型课程教学大纲。
(三)坚持标准引领
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专业认证标准,注重各专业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支撑度、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遵照国务院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合理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军事理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创新创业教育等课程。以“四新”建设为抓手,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建设标准,强力打造一批金课,着力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
(四)坚持实践育人
围绕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通过校地共育、产教融合、科教协同新机制新模式,统筹推进课堂教学、科研训练、项目实施、以赛促学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探索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构建多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实践课程体系。根据专业特点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合理设置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理工农医类专业、师范类专业实践课程比重,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群或课程模块。
三、总体框架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1.专业名称和代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年版)中的专业和代码为准。
2.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时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要描述精准,含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所胜任的工作、领域、人才类型定位等。专业培养目标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专业的学科支撑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参考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制定。
3.专业特色:专业特色要进一步凝练,专业定位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面向清晰,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专业办学特色优势在本行业本区域明显突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紧密围绕专业特色进行设计。
4.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各专业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和教学环节的主要依据。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师范类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毕业要求,工科类专业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毕业要求,其他有明确认证标准的专业,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毕业要求。
(二)学制与学位
1.学制和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在校修业年限四年制为3~6年,五年制4~7年。
2.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总课程学分为169学分(五年制为209学分),授予X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年)要求确定1-3个涵盖的具体学科。
2.主干课程。专业主干课程8-10门,其中专业核心课程3-5门课程。
3.学位课程。大学英语II,3-5门专业核心课程。学生修读学位课程的分数成绩须达到《湖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及修读说明
1.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表
(1)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师教育类课程(师范专业)和实践性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通识选修课。
(2)专业课程修读关系图。各专业须制定专业课程修读关系图,明确各专业课程的先后修读顺序,避免课程之间的逻辑顺序颠倒,以便指导学生按序进行课程修读。
(3)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各专业要认真梳理所设置课程对学生培养的作用,建立主要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表,每门课程重点支持2-3个毕业要求。
2.学生修读说明
学生修读说明应明确规定达到毕业条件应修得的学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技能训练体系
实践教学环节贯穿专业培养的全过程,主要包括:教育实习、生产实习、艺术采风、金工实习、课程设计、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的课程实验、社会调查和各类课外科技活动等。各类专业应形成实践能力培养、技能训练体系,制定出四年(五年)实践安排路线图。
(六)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
1.学分计算方法
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为依据,按照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制定各类课程学分。
2.由安定书院招生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基本原则制定独立的人才培养方案。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升本专业原则上不低于相应本科专业总学分的二分之一或不低于相应本科专业后两年计划学分。
(七)各类数据统计表
各类数据统计表是对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学时不同维度的统计。
四、修订重点
(一)突出专业优势特色
在“双一流”建设、“四新”建设等背景下,各专业要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与优势,并充分考虑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在使学生达到专业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的基础上,将其培养成为具有湖师特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修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各专业需要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出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精准、细化、可实施、可衡量,毕业要求充分支撑培养目标,培养目标适应学校定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变化。
(三)修订优化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必须对应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要充分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优化与完善课程体系,必须打破学科思维,去掉因人而设的课,去掉可有可无的课,增设达成毕业要求还空缺的课;加大实践实习实训课比重;每条毕业分解点要求至少有2-4门课程支撑,形成合理科学的课程支撑矩阵。
(四)修订优化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是课程的细化分解,是课程实施的依据和载体。优化课程大纲,必须对应毕业要求及课程矩阵,精准细化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可达成、可测量、可评价;每一章节都有精准支撑某一课程目标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明确,每一种考核方式的考核标准细化、可操作,让教学方式方法、考核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共同支撑课程目标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