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办法》的通知(湖师院校办发〔2023〕28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4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申报2024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价办法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近3年的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学生评教成绩、督导听课情况、教学过程材料、教学建设与研究等进行评审。结合综合排名情况,教务处组织专家随机进课堂听课,给出最终教学效果评价结果。
三、教学材料
参评教师选取主讲的一门课程,提交该课程全套教学过程材料:1.教学大纲;2.近三年的授课计划;3.近三年的教案和课件(如三年内多次承担该课程的教学,只需在一份教案上有多次使用的记录即可,最好有二次备课内容或教后记,不需要重复提交);4.该课程最近一学期一个班级的作业和试卷,实验课需同时提交实验报告,艺术、体育等专业的作业和考核情况可用视频、图片、网站等多形式体现。
以上材料除试卷和作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外,其他均以电子版为主,以“学院+姓名+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作业……”命名。
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每学院提供一个U盘存放电子稿,于6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余志敏;地址:明达楼214办公室;电话:2322600。
因故中途放弃本次职称申报者,须出具由学院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书面说明,并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
1.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3〕28号).pdf
2.附件2: 2024年参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人员名册 .xlsx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