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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9-09-16

    各学院、部门: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330)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培养期结束后将对我校2018-2019学年助讲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请各单位、指导教师、培养对象尽早落实考核工作。

    一、考核办法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分为导师考核和学院考核。导师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学院考核不合格者,由人事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延长助讲培养期、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二、考核要求

    助讲培养对象需完成“2018年岗前、入职教育培养活动”全部任务,“2018年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 不低于40学时,助讲工作不少于36学时。

    三、考核内容

    导师考核:青年教师向导师递交不少于16学时的任教或助讲课程的教案、课件及课程考核方案,导师根据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间表现,在《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学院考核:

    1.学院审核本学院助讲培养对象的培训材料,并听取培养对象及导师对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工作汇报;

    2.学院组织培养对象开设一堂公开课,由专家听课并作出评价;

    3.每位培养对象设计制作一个微课视频(10分钟左右)及教案;

    4.学院在《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并根据2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员”和“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不足1人按1 人计,“优秀学员”候选人的指导教师自动成为“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

    四、评 

    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优秀比例不超过所有考核合格对象的20%,“优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考核成绩必须为优秀。

    五、材料递交

    学院考核工作完成后,考核单位于2019930日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递交以下材料,联系人:刘成士;联系电话:2321079664378

    1.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2.2018年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总结

    3.考核汇总表(Excel表)

    4.微课视频(可预约33号教学楼微格教室,大小不超过500兆,文件名:姓名+微课题目)及教案

    材料1-4电子稿发至02677@zjhu.edu.cn;材料1纸质稿一式三份递交至明达楼213室。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2018年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总结表格、微课(视频)教案

    2.考核汇总表(Excel表)

    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

    4.关于对2018年新入职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的通知

    5.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330号)

    附件:附件.zip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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