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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1-11-04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我校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湖州师范学院、原求真学院项目一并验收,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进行会评验收。课题负责人须提交相应验收材料,准备5分钟汇报PPT,同时进行现场答辩。专家组给出验收意见和结果,验收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十三五”第二批项目,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经省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

    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取消该项目。

    特别提醒:验收报告要内容详实。

    三、验收依据

    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按照申报书计划进度如期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3日前报送结题验收材料至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湖州师范学院项目纸质稿送至明达楼214室,电子稿发至oww@zjhu.edu.cn;原求真学院项目纸质稿送至明知楼309室,电子稿发至wangfang@zjhzu.edu.cn。材料如下:

    1.立项项目申请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稿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稿以姓名命名。

    2.会评答辩PPT。

    3.若申请延期,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联系人:欧雯雯,2322600、667772;王芳,电话:2111787、682728。

     

    附件1: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1:结题验收清单.xlsx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结题

    附件3:变更备案表.docx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