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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5-09-14

    各学院、学工部、求真基础部: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3〕30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2014年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需对我校37名参加2014-2015学年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
          一、考核办法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分为导师考核和学院考核。导师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学上岗资格证书,学院考核不合格者,由人事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按延长助讲培养期、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二、考核要求
          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需完成“2014年岗前、入职教育培养活动”全部任务,“2014年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 不低于40学时,助讲工作不少于36学时。
          三、考核内容
          导师考核:青年教师向导师递交不少于16学时的任教或助讲课程的教案、课件及课程考核方案,导师根据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期间表现,在《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学院考核:
          1.学院审核本学院助讲培养对象的培训材料,并听取培养对象及导师对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工作汇报;
          2.每位培养对象开设一堂公开课(须提供1课时的公开课视频),学院组织专家听课并作出评价;
          3.学院在《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并根据20%的比例推荐“优秀学员”和“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
          四、评  优
          1.各考核单位可根据20%的比例推荐本单位的“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不足1人按1 人计,“优秀学员”候选人的指导教师自动成为“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并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
          2.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合格对象的20%,“优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考核成绩必须为优秀。
          五、材料递交
          学院考核工作完成后,考核单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递交以下材料:
          材料1.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材料2.湖州师范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
          材料3.考核汇总表(Excel表)
          材料4.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总结材料:课堂教学观摩体会总结、公开教学试讲反思报告
          材料5.公开课视频(可由学院自行拍摄,也可到31-503录播室录制)
          材料1-4电子稿发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共邮箱:
    jsjxfzzx@hutc.zj.cn;材料1、2纸质稿一式三份,材料5视频文件递交至明达楼219室。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7月3日。
          联系人:欧雯雯;联系电话:2321995,667772。

          附件:附件.zip
          1.2014-2015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湖州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表
          3.湖州师范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
          4.新入职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总结材料表格
          5.考核汇总表(Excel表)
          6.助讲培养相关文件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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