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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湖州师范学院2021年以前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2022-05-30

    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对2021年及以前立项、截止目前尚未结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认定

    2021年起,各级各类教改项目采用结题认定制,未结项项目不能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不能作为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的教改支撑项目。

    二、结题事项

    1.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成果须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公开发表教研论文。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须提交教学案例报告,字数5000字左右,含课程目标、思政元素、设计思路、实施案例、特色及创新、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等;同时应撰写教改论文公开发表。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成果须标注:湖州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编号xxxxxx

    三、材料递交

    1.教育教改项目结题材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页和封底)一式一份。

    2.以上表格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学院为单位递交至教务处(明达楼214办公室)电子稿发至shijing@zjhu.edu.cn或施婧的浙政钉

    3.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620日(逾期不再受理)

    4.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申请延期、逾期仍未结项或未完成承诺任务而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联系人: 施婧;电话:2322600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2021年以前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xls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530